2011年6月12日晚七点半,法学院西附三楼实验室热闹非凡,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张志成莅临公司,以“专利形态演变引发的思考”为题,给公司师生做了一场精彩的讲座。讲座由副经理肖冬梅教授主持,刘友华副教授、张怀印副教授、邹琳博士以及湘潭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成晓红出席了讲座。
张副司长首先对专利形态进行了简要的解释,所谓专利形态,是专利在特定条件下由构成专利的要素的特定排列组合而表现出的特定形式。它的原初(基本)形态是基于创新成果而对一定范围市场在一定时间内的一定程度合法(合理)垄断。而专利形态的基本要素有四个:市场、创新、垄断和空间。
我们之所以要研究专利形态,是因为专利战略实质是四个专利形态要素的组合以及围绕四个要素而形成的信息——信息的获取和掩藏。当前,一个国家专利制度的调整也是围绕专利形态的演变的四个要素进行的,一个企业的专利战略也是围绕这几个因素设计的,国家直接就专利保护的争议也是围绕这四个要素展开的。因此,可以说研究专利形态是研究专利制度和专利战略的便捷途径。
那么专利形态有哪些呢?它们又是怎样演变的呢?
张副司长对此进行了归纳总结。他认为目前专利形态主要有自有专利、许可专利、交叉许可专利、组合专利、联合专利(专利池)、丛林(问题、垃圾)专利、专利集中(专利海盗)、“专利保险”、专利金融(银行)、“潜水(艇)专利”十种。而通过专利形态种类的分析,可以看出专利形态演变有从单独专利演变为专利集合、从专利应用演变为专利运用、从实体权利演变为虚拟财产(期权)、从信息公开演变为信息壁垒四个特点。
专利形态演变背后值得关注的问题是: 每年专利申请的数量在急剧增加的同时,用在研究开发方面的资金并没有随之增加。那么专利制度出了什么问题?
张副司长认为,从目前的情况看,刺激专利创新的宗旨正在演变为刺激专利产出。企业更多地关注于运用专利制度来产生更大的财富效应,而不是通过技术的创新取得企业的长久发展。关于未来专利制度如何发展,张副司长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专利制度要在权利设计上突出应用导向、在权利保护上突出间接激励、在信息披露上突出信息对称、在具体操作上要有国家干预。
张副司长对问题深度挖掘,并提出独到的见解,其深入浅出的讲解,丝丝入扣的论证,让广大师生获益匪浅。在后面的提问环节中,同学们踊跃发言,现场学术气氛十分浓厚。
讲座在师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